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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签司
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420)于各王府置,掌文书处理。九年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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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北魏置,掌管南方边境少数民族事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
  • ?

    官名。 战国齐、 燕等国置。 掌量器制作。 参见曹锦炎《释战国陶文中的‘��’》 (《考古》一九八四年第一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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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帅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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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都院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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隶司农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