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廉
清朝官吏管理制度。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,以培养廉洁之风,杜绝贪污。始于雍正(1723—1735)时,详“养廉银”。
清朝官吏管理制度。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,以培养廉洁之风,杜绝贪污。始于雍正(1723—1735)时,详“养廉银”。
官名,清朝置,掌备禁城宿卫,兼司袭职考射桃甲。其佐官有副参领。佐领以下,掌辖旗众,稽覈户口俸饷,籍达参领。护军营掌守护宫掖,典导引扈从。前锋营掌习解马、花马箭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光禄寺所属机构,掌供宫廷所需牲畜之牧养。洪武八年 (1375) 始置,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,未入流。十年改司牧司。
官名。北齐置漆工中士,正二命;漆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漆作之事,属冬官府司色下大夫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右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管帝、后仪仗之伞、盖等。设掌印云麾使,掌司事;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太子宫门局长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太子宫门大夫置。唐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太子宫门郎。
官名,汉置,为少府属官,共四人,掌符玺。旧二人在中,主玺及虎符、竹符之半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符节令》。官名。东汉符节令所属,员额二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 “主玺及虎符之半者。”详见“符节台
官署名。唐朝卫尉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在外使用之戎器,祭祀、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,给六品以上葬卤簿、棨戟,又有监事二员; 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东都(洛阳)亦置。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。金朝殿
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三年(574)五月置,员四人。选用饱学之士充任。掌规谏太子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太子属官,员额四人。任此职者见《北齐书·王昕传》:弟晞,“齐亡,周武以晞为仪同大将军、太子谏议大夫。”
周代掌巡夜的小官吏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寤氏》:“司寤氏掌夜时,以星分夜,以诏夜士夜禁。”注:“夜士,主行夜徼候者,如今都候之属。”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十一等,低于男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五品。爵位名。北魏始置,秩从五品,地位在开国县男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