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仓监督
官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内仓之主官。顺治十年(1653)设。初任满、汉司官,雍正二年(1724)改委本部满洲司官二人,二年一更代。下设经承一人佐理仓务。掌内仓之出纳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见“内仓”。
官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内仓之主官。顺治十年(1653)设。初任满、汉司官,雍正二年(1724)改委本部满洲司官二人,二年一更代。下设经承一人佐理仓务。掌内仓之出纳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见“内仓”。
泛指王侯和郡太守在京师的住所。王侯进京朝见,有自己的住所;太守进京上计,也有自己常设的住所,这些王侯太守设在京师的住所,统称郡国邸。郡国邸,初属少府,后属中尉,再后属大鸿胪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吏部三铨之一,掌流内官铨选之事。五代沿置,或以他官主判。宋初沿置,掌文臣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之铨选注拟及对换差遣、磨勘功过等事。设判流内铨事二人,以御史知杂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
爵名。南朝宋“子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宋书·郑鲜之传》。
官名,即三公所属的令史,俸百石,閤下令史掌閤下威仪事,记室令史掌上章表报书记,门令史掌府门,其余令史各掌曹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文书名。宋朝皇帝遣使慰问群臣、进贡使者,或有所赐与,由翰林学土撰“口宣”。采用四六句文体,文首多云“有敕”。
见“御史房”。
官员任用种类之一。唐制,凡由任命为正式官职者为正授。《通典·职官一》说:“凡正官皆称行、守,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,阶卑而官高者称守,官阶同者并无行守字。”
官名。州府属官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,袁绍为冀州牧时置,以牵招为之,兼领乌丸突骑。三国蜀益州亦置,典刑狱,论法决疑。参见“从事”。官名。1、东汉末年置,为州府佐吏,掌领兵征伐。袁绍为冀州牧
学校名。隋朝置为国子学之一,设博士一人,掌教授学。唐初废。高宗显庆元年(656)复置,三年又废,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。龙朔二年(662)复置,属国子监。设博士二人,从九品下; 助教一人。掌教八品以下官子
泛指掌管监狱的官吏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奸邪之吏,乘其乱法,以成其威,狱官主断,生杀自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