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,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,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、要差勤务,设总理为主官,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。其下设统带官一人,帮带官一人,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,六、七品警官各六人,八、九品警官各八人
官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成公七年》:“及共王即位,子重、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、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,而分其室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尚书设。从一品。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宣统三年 (1911),改民政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长官,员额一人。见“民政部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赵冬曦及第。
明代铨选方式之一。不定期举选,以恩例铨任举人为官。
官名。即太乐丞。即太乐丞,详见“太乐丞”条。
“行台尚书左仆射”的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