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府供用库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,为内府诸库之一。初设大使一人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总理、管理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无定员。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、白蜡、沉香等。并以收贮油蜡诸库隶其属。
官库名。明置,专司皇城内二十四衙门、山陵等处内官食米(每人每月四斗)及御用黄蜡、白蜡、沉香等香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下设总理、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共百余人。所属有油库、蜡库等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,为内府诸库之一。初设大使一人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总理、管理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无定员。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、白蜡、沉香等。并以收贮油蜡诸库隶其属。
官库名。明置,专司皇城内二十四衙门、山陵等处内官食米(每人每月四斗)及御用黄蜡、白蜡、沉香等香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下设总理、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共百余人。所属有油库、蜡库等。
周朝边远地区的诸侯国君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庶方小侯,入天子之国曰某人,于外曰子,自称曰孤。”郑玄注: “谓戎狄子男君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小侯,谓四夷之君,非为牧者也。”1、东汉指有侯爵的外戚之子弟,
见“致仕”。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落指失落,如言落某职,即指削去其职事。而落致仕则又成为起用休致者的同义语。参见“起复”。
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始置,为临时机构,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设立,议决关于委任官的惩戒。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《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》,改为常设机构。设委员长一人,由各官署长官兼任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,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皇太后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守疆臣吏泛称。汉朝亦指边郡太守。《汉书·杜延年传》: “后数月,复召拜为北地太守。延年以故九卿外为边吏,治郡不进。”镇守边境的官吏,也指边郡太守。《汉书·杜延年传》:“延年坐免官,削户二千。后数月,复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乡师属员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地官·乡师》:“及葬执纛以匠师御柩而治役。”郑玄注: “匠师,事官之属,其于司空,若乡师之于司徒也,乡师主役,匠师主众匠,共主葬引。”②官名。春秋时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之职官。额定三人,正四品。掌翊卫扈从事。
唐朝中央官署轮番上下的部分吏职,以流外官充任,经若干考限,一般可入流为低级品官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,置司龙兴路(今江西南昌),监治龙兴、吉安、瑞州、袁州、临江、抚州、江州、南康、赣州、建昌、南安等路。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