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枢司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设,旋併入海军部。掌收发文牍函件,并本部人员升迁、调补、功过之册籍及一切典礼奏咨事。初辖机要、奏咨、典章、承发四科。三年,省机要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十人,录事八人,分司各职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于海军部,掌人员升迁调补、差缺、机密公牍函电及承发文件等事。主官有司长一人,下设奏咨、典章、承发三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,录事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设,旋併入海军部。掌收发文牍函件,并本部人员升迁、调补、功过之册籍及一切典礼奏咨事。初辖机要、奏咨、典章、承发四科。三年,省机要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十人,录事八人,分司各职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于海军部,掌人员升迁调补、差缺、机密公牍函电及承发文件等事。主官有司长一人,下设奏咨、典章、承发三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,录事若干人。
即“噶布什贤下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官名。西晋武帝咸宁 (275—280) 中立国子学,置一员为长官,掌教授生徒儒学,主管国子学,参议礼制,隶太常。南朝宋国子学虽省置不常,而祭酒则常置。南齐高帝建元四年 (482) 置国学,置一员,位比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蒙藏事务局的长官,见“蒙藏事务局”。
官署名。即秘书省著作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著作局。官署名,为著作局之改名。详见“著作局”。
唐古特官。第巴本为藏语“酋长”,后转为官名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前后藏各二人,在前藏者管理布达拉一带民众,在后藏者管理噶孜一带民众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名。即京朝官差遣院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置,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、注拟差遣之事。淳化四年(993)罢,以其事归审官院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六年(公元981年)置京朝官差遣院,简称差遣院,
官署名。魏、晋时为侍中所居,与散骑省、侍省合为门下三省。南北朝散骑 (集书)、西省各自独立,侍中省遂专“门下”之称,迳号门下省,两名亦常互称。参见“侍中”。
见“监督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,掌管市场的官吏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市立三乡,工立三族,泽立三虞,山立三衡。”《管子集校》引王引之说: “‘乡’亦官名,与族、虞、衡同例。”政区名。(1)西周和春秋时期设于国中的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