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监长
监狱官名。见“新监狱”。
监狱官名。见“新监狱”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时胪鸿寺置,分掌东、南、西、北四方诸国及互市等事,各一人。每使者署,典护录事、叙职、叙仪、监府、监置、互市监及副、参军各一人。后量事繁简,临时损益。
文书名。即诰命之俗称。
官署名。西夏中等司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本部出入经费、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、充公赃物财产、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法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五郊群神事,隶太常寺太庙署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置,初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奋武郎。五十一年,与八旗正七品统一定为武信骑尉。
见“大兵农司”。
见“提调”①。又,明朝镇戍军中设,为下级军官。负责分守一堡。其地位在守备、备御之下。
将军名号,主兵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卫尉大将军张卬为淮阳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粮食部设置,员额十至十四人,掌稽核会计等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