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主客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主客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主客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①官名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(二世)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。”司马贞《索隐》: “三郎谓中郎、外郎、散郎。”魏、晋中郎、郎中等郎官无职事,故亦有此称。《晋书·夏侯湛传》: “而官不过散郎,举不过贤
官名。金于太常寺设大乐署,兼鼓吹署职掌。有令,从六品及丞,从七品。掌调和律吕,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。属官有乐工部籍直长、大乐正、大乐副正。并有乐工一百人。元中统五年(公元124年) 于太常礼仪院置大乐署
官名。北周置。承御大夫属官,亦称承御上士。在皇帝临朝及出征时,皆侍卫左右。正三命。
官名。掌管上林苑之虎圈。《史记·张释之冯唐列传》: “文帝游上林苑,问上林尉禽兽簿。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甚悉。”官名,汉置,掌虎圈。《史记·张释之冯唐列传》:“释之从行,登虎圈。上问上林尉诸禽
军队指挥机关。北洋政府始置,主官有师长(中将)一人,下设参谋长(上校)一人,参谋(中、少校, 上尉)三人;副官长(中、少校)一人,副官(中,少尉)二人,军法官二人,军需官六人,军医官五人,兽医官三人,
官名。①宋朝始置为差遣名目之一,如管勾机宜文字、管勾往来国信所、管勾留司御史台事等。金、元置为首领官,各司多置。设于左、右司、各部,御史台,枢密院所属架阁库,各一至二员,正八品,掌收藏籍帐案牍等事。元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、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,相当于地方审判厅。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。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。各地审判处设
汉朝官名,为郡太守和王国相之合称。太守掌治其郡,王国相掌统王国百官,后掌治民。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“令太傅、三公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。”参看“太守”“王国相”条。
吏员名。清置,见“掌醢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名。清朝笔帖式之一种。以负责缮写本章,故名。如吏部、刑部、工部所属司务厅设有,十余人至数十人不等。详见“笔帖式”。官名。清代六部于笔帖式之外,另有缮本笔帖式若干人,专司章奏的缮写。参见“笔帖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