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六军诸卫事
武官名。五代时后唐沿唐代旧制置六军诸卫,以判六军诸卫事为禁军六军与诸卫的最高统帅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二》记同光二年(公元924年)“皇子继岌代张全义判六军诸卫事。”
武官名。五代时后唐沿唐代旧制置六军诸卫,以判六军诸卫事为禁军六军与诸卫的最高统帅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二》记同光二年(公元924年)“皇子继岌代张全义判六军诸卫事。”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皇帝左右的侍臣,无固定职掌。多选用胡人大臣子弟充任,亦任用一些善书写及通北人语言的汉人。见《魏书·奚斤传》、《术艺传》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灯烛局官员,掌御帐灯烛等事。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灯烛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参见“东京小冢宰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的主官,秩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房陵王勇传》:“出为洛州总管、东京小冢宰,总统归齐之地。”参见“小冢宰上大夫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长史”。清制,亲王、世子、郡王、长子各府置。掌董帅府僚,纪纲众务。秩从三品。
官名,战国时秦置,掌琴瑟。《史记·魏世家》:“中旗冯琴而对曰:王之料天下过矣。”《考证》:“中旗《策》作中期,字通。中期,官名。《韩非子》云:中期之所官琴瑟也。”
官名。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。始置。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。职掌刑民案件审理。官名。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、评事,省称推事。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管山东食盐产销。世宗大定十三年(1173)四月,益都、滨州两盐司合并为山东盐司,二十一年与沧州及山东各务并为海丰盐使司。二十五年以后,产盐之地共设七司,本司为七司之一。设使(正五品)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简称浙江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
见“哈思呼额尔吉阿达费拜察喇按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