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制置使

制置使

官名。唐朝后期置,为临时军事长官,镇抚地方。宣宗时,以白敏中充招讨党项行营都统制置使。北宋或置, 掌经边防军旅之事。 徽宗政和 (1111—1118)中,西北用兵,以内侍童贯为之。宣和 (1119—1125) 末,又置京畿辅郡兵马制置使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,河东路与陕西五路亦置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招捉盗贼制置使,三年置行在五军制置使。诸路又增置制置副使。诸路之使多以安抚大使兼任,掌本路军马屯防捍御之事。绍兴二年(1132)置沿海制置使,三年置安抚制置使。六年,始铸印以某路制置司为名。其属有参谋,参议,主管机宜书写文字,干办公事,准备将领、差遣、差使等。后唯四川与沿海置,余皆罢。


官名。唐宣宗大中五年置,掌经营谋划边防军务。宋沿唐制,不常置;南渡后设置渐多,资望特高者称制置大使,多以安抚大使兼任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六·制置使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七·制置使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军巡院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开封府及陪都河南府、应天府、大名府皆置,分左、右两院,设左、右军巡使,左、右军巡判官为正副长官,掌治安及刑狱审讯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京城斗争及推鞫之事等;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开封府》。

  • 台军

    南朝中军与北朝中兵的别称。晋与南朝宋时称朝廷禁省为台,因称宿卫京师的中军为台军。北魏时亦称中兵为台军(见《魏书·皮豹子传》),以与戍兵、诸州兵相对称。

  • 郡通事

    (1)郡门下吏员名。晋置,《彭祈碑阴》有门下通事,大概是郡府门下掌传达通报的属吏。(2)郡佐官名。据《魏书·官氏志》载,北魏太和十七年(公元493年)第一次所颁《职品令》,代郡的佐官有通事,秩正七品上

  • 朝请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 始置,为散官八郎之一,正七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唐朝置为文散官,正七品上。侯爵出身多由此叙阶。北宋沿置。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废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

  • 特区法院

    民国时,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,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。

  • 度支部左右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末设,左右各一人,为度支部的副长官。见“度支部”。

  • 州兵曹掾史

    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兵曹从事”。

  • 少君

    同“小君”。春秋时期臣子自称本国君侯夫人。《左传·定公十四年》: “从我而朝少君。”孔颖达疏:“少君,犹小君也。君为大君,君夫人为小君。”1、幼主。《左传·哀公六年》:“少君不可以访,是以求长君。”2

  • 私奉养

    汉朝皇室及封君在汤沐邑内所得赋税收入,皆归其私有,供其日常享用,故称之为私奉养,不领于国家经费。

  • 中兴行省

    见“甘肃行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