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宜营
参见“怨军八营都详稳司”。
参见“怨军八营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明置,初称总督军务,后改称总督。详“总督”条。
官名。明于刑部置照磨、检校,掌核对文卷,计录赃赎。
泛指学校的教官。《汉书·翼奉传》:“子及孙,皆以学在儒官。”
官长,掌民事。《左转·昭公十七年》:“自颛顼以来,不能纪远,乃纪于近。为民师二命以民事,则不能故也。”疏:“天瑞远,民事近,为民之师长,而命其官以民事,则为不能致远瑞故。”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
官名。参见“殿中内监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墓大夫(下大夫)一人,中士八人,掌治墓地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,置掌墓中士,正二命;掌墓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夏采下大夫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射人的官长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“扶君,卜 (仆) 人师扶右,射人师扶左。”
官署名。为长宁寺的主官,见“长宁寺”。
参见“小蕃部下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