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三国魏置,为都督下属武官,掌监察所辖诸军,常以太守迁任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恕传》:“起家为河东太守,岁余,迁淮北都督护军。”又《赵俨传》:“太祖征荆州,以俨领章陵太守,徙都督护军。”
①表示官员等级的一种制度。三国魏始设,将主要官职分为九等,自第一品至第九品,依其品享受禄秩和其他待遇。晋、南朝宋、齐沿用,仅调整了某些官职的品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为班制,陈初遵梁制,后复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专司盐务与茶法。雍正五年(1727)置四川驿盐道一人,停粮道兼理之责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)专司盐茶,设一人。宣统二年(1910)裁。官名。清代于四川等省置盐茶道,掌盐茶事务。宣
见“西川行枢密院”。
清朝监生之一。指出于皇帝特赐,借助上代余荫得入国子监读书者。由八旗汉文官学生,算学满、汉肄业生考取者及临雍观礼圣贤后裔,由武生、奉祀生、俊秀入监者,俱为恩监。监生的名目之一。清制,凡由于特恩赐入国子监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膳部次官,佐膳部中大夫掌管皇帝饮食事务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膳部长官,称膳部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,仍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统率前军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,寻诏椿镇镇虎牢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掌管以盐市马的机构。洪武五年(1372)设纳溪、白渡二盐马司,设司令、司丞,司丞以内使为之。十三年罢,后复置。十五年改设大使、副使。又设顺龙盐马司,后均革。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置纳溪、白渡二
官署名。西晋、北魏所置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参见“左士郎”。
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