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统制
武官名。南宋置,为统制的佐官,地位在同统制之下,见“统制”。
武官名。南宋置,为统制的佐官,地位在同统制之下,见“统制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十月内蒙古要求自治,国民政府于次年颁布《蒙古地方自治办法》,有原则八项,其中有关自治组织机构的规定为:一、在蒙古适宜地点,设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,专管交通部经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周朝官吏因上值而由公家供膳。《周礼·地官 ·槁人》:“掌共 (供) 外内朝冗食者之食。”孙诒让注:“冗,散也。外内朝上直诸吏,谓之冗吏。亦曰散吏。以上直不归家,槁人供之,因名冗食者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中记此官名,掌督造战船,其官阶低于督造战船。员数不详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宋史·夏国传下》记元丰五年(公元1082年)“夏西南都统、昴星嵬名济移书刘昌祚。”嵬名济为人名,时任西南都统,昴星不知何义。司马光《涑水纪闻》卷十五记为“夏国南都统、星
政区名。宋真宗末年分全国为十五路,至真宗天禧四年(公元1020年),又分西川路为益州路与梓州路;分峡西路为利州、夔路;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与江南西路,共为十八路。经仁宗、英宗两朝至神宗朝初年而不变,是北
即“四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名。唐设陵署令,从五品,为陵署主官,掌先帝山陵,率户守卫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诸陵署》。金代陵署令为从六品,位在提点山陵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太常寺·诸陵署》。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弘文院遂改称“内翰林弘文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使职名。亦作税地青苗钱使。唐肃宗乾元(758—760)以后,天下用兵,百官俸钱折损,命御史台差使征天下地亩青苗上量配税钱,以充百官俸料。代宗永泰二年(766) 税青苗地钱使、殿中侍御史韦光裔于诸道税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