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加官

加官

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。汉朝凡侍中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、中常侍皆加官,所加或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、大官令至郎中,无员,多至数十人;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、掌顾问应对,位次中常侍。皆为侍从之职,所加者可入侍禁中。西汉为内朝官,地位显要,权力很大,多由皇帝亲信担任。魏晋除特进外,举凡三公、二大、诸名号将军等,皆可为加官; 侍中、散骑、给事中等自后为实职,有员数、职掌、官署。隋唐至元,皆设加官。明朝所加多为荣衔,如勋戚、文武大臣加公、孤官或东宫官,尚书、侍郎由翰林出身者加学士衔。亦有为便宜行事加官遂成定制者。如明中叶后,总督、巡抚皆加都御史或副、佥都御史衔。清朝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(正一品),少师、少傅、少保(从一品),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(从一品),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(正二品)为加衔,皆无职掌、员额、专授,实为虚衔。


官吏在原职之外再上某种官衔,享受某种特殊待遇。就汉朝说,加上“奉朝请”,就可参加某种朝会,加“侍中”、“中常侍”、“给事中”、“左右曹”等,就可出入禁中,侍从皇帝左右。其后,历代多沿置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详刑正卿

    官名。即大理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大理卿。参见“大理卿”。

  • 宗人府副理事官

    官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左、右二司之副长官。佐理事官掌左、右二司事。雍正二年(1724)改员外郎设。左、右司各二人,从五品,以宗室充任。

  • 选部承务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置吏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又改吏部郎为选部郎,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吏

  • 织染署令

    官名。即织染令。官名。隋、唐、金皆置,为织染署长官,唐为正八品上,金为从六品。掌供织紝、色染、锦绮等物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少府·织染署》、《金史·百官二·织染署》、《通典·职官九·少府监·织染》,参

  • 都官司

    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兵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都官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 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俘隶簿录,给衣粮医药,而

  • 中书五房

    官署名合称。隶中书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置。孔目房掌文武升朝官及刺史以上、少尹、上佐、卫佐、伎术官、堂后官进奏、除授,及知州、通判差遣之事; 吏房掌后妃、诸王、公主封册,驸马除拜,

  • 五百主

    战国时期秦国统帅五百人军队的将官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五百主,短兵五十人。”武官名。战国时秦国军队编制,每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以统率之。

  • 就职

   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公布的《公务员服务法》中规定:“公务员接奉任状后,除程期外,应于一个月内就职,但具有正当事由,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,得延长之。其延长

  • 敦睦宫使

    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敦睦宫长官。统领敦睦宫契丹、汉人军民之政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
  • 都水庸田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。设于顺帝至元二年(1336),掌种植稻田事,置司平江(今江苏苏州) 。至正十二年(1352),又于汴梁(今河南开封)置司。设庸田使、副使、佥事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