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留守
官名。北宋陪都北京留守司长官,员一人,以知府兼任,掌守卫、弹压之事及钱谷、兵民之政。金朝海陵王贞元元年(1153)于北京留守司设,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又,唐朝北都留守曾于玄宗天宝(741—756)间改称北京留守,肃宗时复旧称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北京留守司长官,员一人,以知府兼任,掌守卫、弹压之事及钱谷、兵民之政。金朝海陵王贞元元年(1153)于北京留守司设,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又,唐朝北都留守曾于玄宗天宝(741—756)间改称北京留守,肃宗时复旧称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与宁远将军等代旧“宁朔将军”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。陈沿置,列为五远将军之一,拟五品。武官名。南朝梁陈置,
陆海军官佐等级之一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 分为大将军、左将军、右将军三级。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尚书掾三人,掌授《尚书》。
官名。东汉掖庭令的属官有暴室丞。以宦者担任,为暴室官员。暴室是宫中的织染厂,也设有医生,宫中妇女有病到此医治;皇后贵人有罪也到此,所以有“宫中监狱”之称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掖庭令》:“暴室丞主中妇人疾
宋朝贡院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南宋孝宗时,令礼部试、类省试、各州解试举人各场试卷,分散于各房,由考官批分定等,以防舞弊,称为分房法。
幕职名。宋置,见“点检医药饮食”。
指著作佐郎。南朝宋齐以来,置著作佐郎,参与修史,故又称史佐。《陈书·姚察传》:“吏部尚书徐陵时领著作,复引为史佐。”
古时的国家元首称“后”,“二后”指周文王和周武王。《诗经·周颂·昊天有成命》:“昊天有成命,二后受之。”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官。掌本宫契丹军民之事。设官有某宫都部署、某宫副部署,某宫判官。十二宫之名见“十二宫宫官”。
官名。简称王会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王会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,正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