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十八班

十八班

① 官职等级制度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以取代原有的九品官制。自丞相、太宰等至车府令,分十八个等级,称十八班。以班多者为贵,同班者则以班序先后分高下。只授予乡品二品的士族。乡品三品以下的寒士只能担任流外七班及流外三品蕴位、三品勋位中的官职,很难升入十八班中的官职。陈初沿置,后又改回九品官制。②官职等级。南朝梁十八班制中最高的一个等级,居之者有丞相、太宰、太博等官。


梁实行班品法,以班多者为贵。十八班,太傅、太保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、大司马等属之;十七班,诸将军等属之,以上两班均为第一品。十六班,尚书令、太子太傅等属之;十五班,尚书左右仆射、中书监等属之,以上两班均为第二品。十四班,中领军、太常卿等属之;十三班,中书令、列曹尚书等属之,以上两班均为第三品。十二班,侍中、散骑常侍等属之;十一班,御史中丞、吏部尚书等属之,以上两班均为第四品。十班,太子家令、率更令、仆等属之;九班,尚书左丞、大舟卿等属之,以上两班均为第五品。八班,司徒掾属等属之;七班,五校等属之,以上两班均为第六品。六班,司徒主簿等属之;五班,尚书郎中等属之,以上两班,均为第七品;四班,给事中、中书舍人等属之;三班,太子舍人、司徒祭酒等属之;以上两班均为第八品。二班,太学博士等属之;一班,东宫通事舍人等属之;以上两班均为第一品。参见“班品法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建康三官

    建康正、建康监、建康平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初于京畿建康县置狱司比廷尉,设三官掌其事,职掌与廷尉三官略同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建康旧置狱丞一人。天监元年 (502) ,诏依廷尉之官,置正、平、监,革选士

  • 互管佐领

    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。又称“轮管佐领”。凡原立佐领人有亲子孙,而让与亲兄弟、伯叔、伯叔祖、曾伯叔祖之子孙及远族人承管者,为“同姓互管佐领”,佐领员缺依世管佐领例拣补。凡两姓或数姓合编互管之佐领,初亦递

  • 疾医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治疗百姓疾病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疾医,中士八人”,“掌养万民之疾病”,“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,以五气五声五色眡其死生”,“凡民之有疾病者,分而治之”。官名。周设

  • 江南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 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三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掌稽核江南刑名,稽察户部、宝泉局、三库、

  • 市舶司

    官署名。唐朝始置于广州。宋朝置提举市舶司,先后于广州、泉州、明州(今浙江宁波)、杭州、温州、密州(今山东胶县)等地分置,设官市舶使、判官等,以掌海外贸易。元朝沿置,改市舶提举司,先后置泉州、温州、广东

  • 视察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为特别部员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,为特别部员。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。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;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

  • 刑部右曹

    即“刑部右厅”。

  • 司勋中大夫、下大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勋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赏赐功勋等事。北周之初,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勋上士一人,中士若干人,隶属于吏部。《通典·职官五》说:“后周吏部有司勋上士一人,掌六勋之赏,以等其功,如古

  • 积功

    汉朝官吏升迁制度·即官吏以累计功绩取得升迁的资格。《汉书·周仁传》: “景帝为太子时,为舍人,积功迁至太中大夫”。

  • 寿光省

    南朝梁文学侍从之臣入直之处所,设于寿光殿。置司文郎、司义郎、学士等官。亦或令他官入直。《梁书·文学 ·任孝恭传》: “进直寿光省,为司文侍郎。”《陆云公传》: “召兼尚书仪曹郎,顷之即真,入直寿光省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