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常侍
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,“十”,取其整数。详“十二常侍”条。
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,“十”,取其整数。详“十二常侍”条。
官署名。汉代州部僚佐仅有别驾、治中及诸曹从事一系,均由长官辟除。汉末、三国时期,以地方军事频仍,刺史加将军领兵者,则加置长史、司马。魏及西晋,朝廷有时派员参赞领兵刺史的军事,然尚未成为定制,军府僚佐亦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左冯翊,而以左冯翊所属长安市长及丞主管之。东汉废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詹事院。设官有提点、大使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为宦官机构。真宗景德三年(1006),改为入内内侍省。参见“入内内侍省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祠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武德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祠部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检点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舆”。
官署名。为长庆寺的佐官,见“长庆寺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《师虎簋铭》: “今余惟帅型先王命,命汝更乃祖考嫡官司左、右戏繁荆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置为司空、丞相府僚属,参议军政。刘备在益州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、刘备皆置,掌参议军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牵招传》:“太祖灭谭于南皮,署招军谋掾,从讨乌丸。”
制置司主管机宜文字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