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授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,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。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。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,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。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。
指辅佐国君治国的重臣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国辅大臣未褒,而昌邑小辈先迁。”
官场用语。同榜登科者为同年。汉代郡国每年举孝廉一人,同一年被举者, 互相称为同年, 亦称同岁。唐以后实行科举,凡各种正式考试同榜登第者,均互称同年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,掌东宫医药、伎乐,隶司馔。太平天国军中置为给事官。女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,从八品,掌方药、优乐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大司乐司次官,亦称司乐下大夫。佐大司乐中大夫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正四命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改称“小乐部下大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。官署名。宋太宗特置,属三司,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。
官名。汉朝廷尉属吏,秩百石。《汉书·儿宽传》:“以射策为掌故,功次,补廷尉文学卒史。”官名,汉置,属廷尉,掌文学事,秩百石。《汉书·兒(倪)宽传》:“兒宽,千乘人也。治《尚书》,事欧阳生。以郡国选诣博
政区名。宋真宗末年分全国为十五路,至真宗天禧四年(公元1020年),又分西川路为益州路与梓州路;分峡西路为利州、夔路;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与江南西路,共为十八路。经仁宗、英宗两朝至神宗朝初年而不变,是北
官名。宋制,上供漕粮及杂物常以三班使臣、军大将、殿侍督运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三》载: 熙宁七年(公元1074年)十二月诏:“押汴河江南、荆湖纲运,七分差三班使臣,三分差军大将、殿侍。”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一人,奏补。掌庶务处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、台、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于殿内省、秘书省、太史监、将作监、少府监置; 五年都水监加置。唐朝多所沿置,并改殿内为殿中、太史为司天台,内侍省新置,都水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