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院详稳司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南大王院,掌南大王院部族兵马之政令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大王院所属机关,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。其官有南院详稳、南院都监、南院将军、南院小将军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南大王院,掌南大王院部族兵马之政令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大王院所属机关,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。其官有南院详稳、南院都监、南院将军、南院小将军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,为厅之长官,掌厅事。清制,直隶厅或厅之长官,分设理事同知、理事通判、抚民同知及抚民通判。属同知者,正五品; 属通判者,正六品。官名。清康熙二年(公元1663年)置,属奉天府。员额
官名。明制于锦衣卫置中左右前后五所,各以指挥使为主官,各所又分领銮舆、擎盖、扇手、旌节、幡幢、班剑、斧钺、戈戟、弓矢、驯马十司,统领校尉,掌卤簿仪仗及直驾拿人直宿等事。
武官名。三国吴置,掌领兵, 沈矫曾任此职, 见沈约《宋书自序》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(511)始置,为七班。陈因之,北齐同。隋朝置二人。唐初沿置,员一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增置一人,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置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
内官合称。晋武帝设内官,以贵嫔、夫人、贵人为三夫人,位视三公。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(456)改以贵妃、贵嫔、贵人为之; 明帝泰始三年(467)又以贵姬代贵人。南齐高帝建元元年(479) 复晋制; 陈文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长官。亦称“宣徽南院使”。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长官,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之事。南院宣徽使,视如汉官之工部尚书。其佐官有南院宣徽副使、知南院宣徽事、同知南院宣徽事。见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。位催长下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。
官名。北齐置,隶太子门下坊。
官名。广东方言称洋伞为洋遮,太平天国置典洋遮一官,为天朝典官,掌制造洋伞。员额及官阶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