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①官名。商朝始置。甲骨文中数见“在某卫”之辞,即为商王派驻在殷都以外某地戍卫的武官。②行政区域。周朝置。指京畿以外五等地区。周制: 天子所居千里曰坼,其外每五百里为一服,有五服(分五等)、九服 (分九等)之别。③周朝诸侯国之名称。即卫国。④军事编制。隋、唐均置十六卫,各设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二人。唐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又各置上将军一人。统领府兵及掌管门禁、侍卫之事。明朝亦置,分京卫、外卫。京卫或隶于五军都督府,或直隶于皇帝。外卫分设于各要害地区,上领于都司、行都司或留守司,而隶于五军都督府。每卫凡五千六百人。设指挥一人,同知二人,佥事四人,镇抚司镇抚二人。其属经历司经历、知事、吏目、仓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所辖千户所,多少不等。由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佥事中考选其有才能者任掌印、佥书,以管理本卫之事。其职掌分理屯田、验军、营操、巡捕、漕运、备御、出哨、入卫、戍守、军器等杂物,称为见任管事。未任事之指挥使、同知、佥事则称带俸差操。出征时,率其属听主帅调遣。清初于少数民族地区土司改设流官后置,为地方行政区划,多仍沿袭明朝于该地区所设之卫,长官为守备。


官署名,隋、唐、宋、元皆置。隋朝卫分左右,掌宫廷禁卫,督摄仗卫。其官有率、副率、长史、司马、录事、功、仓、兵、骑等曹参军,又有直閤将军、直寝、直斋、直后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唐代的卫也分左右,掌官禁宿卫,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。其官,上将军各一人,从二品;大将军各一人,正三品;将军各二人,从三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十六卫》。宋沿唐制,左右卫置上将军、大将军、将军、中郎将、郎将等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》。元代的卫置于中统三年,称武卫,至元元年改称侍卫,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,皆掌宿卫扈从,兼屯田,国有大事,则调遣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二十四长

    官名,西汉时匈奴置,为地方性长官,各有分地,自己置官属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诸二十四长,亦各自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、且渠之属。”

  • 巡警局

    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,俗称局子,掌警巡捕盗,维护社会治安等。

  • 王国医工长

    官名。西汉始置,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记燕刺王有医工长,颜师古注:“医工长,王官之主医者也”。东汉沿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医药”。

  • 光野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普通六年(525),列为十光将军之一。参见“十光将军”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
  • 东京咸平路提刑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之地方机构,为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 (1189) 六月,置于东京咸平路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章宗承

  • 勋二府右郎将

    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二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
  • 海军监狱

    监狱名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海军军港监狱条例》的规定,设于各军港,主官为监狱长,员额一人,由少校、上尉相当文官充任,直属军港司令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参见“军人

  • 密院

    枢密院简称。

  • 左员外侍郎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五命。参见“员外散骑侍郎”。散官名。晋武帝时始置员外散骑侍郎, 常侍从皇帝, 北魏沿置。北周设左右员外侍郎以为散官,秩正三命。

  • 尚宝监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长随、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