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所领运官
官名。明代漕粮北运,由沿途各卫所官兵任领运官。清仿明制,于山东、河南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八省设卫、所,卫置守备,所置千总,分统运军领运漕粮。清初以屯田分给卫军,罢其杂徭,专司领运。旋改卫军为屯丁,不得混入民籍,每五年编审一次,由粮道掌其事。领运员弁分干粮船,各省粮船分帮,每帮以卫所千总一至二人领运,武举一人随帮效力。顺治六年(公元1649年)奏定于漕运各卫中,择其才干优长者授予千总,责其押运,量功升转;挂欠者治罪追偿。
官名。明代漕粮北运,由沿途各卫所官兵任领运官。清仿明制,于山东、河南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八省设卫、所,卫置守备,所置千总,分统运军领运漕粮。清初以屯田分给卫军,罢其杂徭,专司领运。旋改卫军为屯丁,不得混入民籍,每五年编审一次,由粮道掌其事。领运员弁分干粮船,各省粮船分帮,每帮以卫所千总一至二人领运,武举一人随帮效力。顺治六年(公元1649年)奏定于漕运各卫中,择其才干优长者授予千总,责其押运,量功升转;挂欠者治罪追偿。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责任内阁的佐官,员额一人,协助总理大臣与协理大臣综理阁务,监督指挥内阁各厅局工作。参见“责任内阁”。
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七品下。
官署台,即御史台(御吏府)。汉代御史府多柏树,其上多乌,故称御史府为乌台,或乌府。参看“乌府”条。
官名。辽穆宗时,以耶律速撒任霸、济、祥、顺、圣五州都总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职方置,北周沿置,为夏官府职方司长官,掌天下地图,主四方职贡。下设小职方下大夫、小职方上士以佐其职,领士方中士、山师中士、川师中士、怀方中士、训方中士等官属。北周
官制用语。又称增给,宋朝官员的一种加俸。宋制,有官、职、差遣之别,除本官正俸料钱、衣粮外,带职与任差遣则另加钱、米等,称为添支。北宋前期,权三司使、知开封府,百千;权发遣三司使,五十千; 玉清昭应宫、
官名。南宋置为左藏南库主管官,以侍从官充任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,位都指挥使下、都虞候上。宋朝沿置,为三衙军职之 一,侍卫亲军步军司副长官。一员,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品序在正任观察使之上,正五品。武官名。见“侍卫亲
官名。同“寺人”。春秋置。近侍小臣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于齐主侍人瘠环,有诸乎?”赵岐注:“君之所近狎人。”参见“寺人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集贤院置,掌提调国子生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。秩从六品。设令一人,以翰林修撰兼; 丞一人,以翰林应奉兼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教生徒。《元吏·百官三·集贤院·国子监·兴文署》:“兴文署,秩从六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