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厢兵

厢兵

宋朝地方军。北宋太祖建隆二年 (961),命殿前、侍卫司及诸州长吏检阅士卒,选骁勇者升为禁兵,其余留诸州充厢兵。厢兵不行训练,不事战斗,唯供役使。多来自招募,部分来自流放罪犯,其俸薄而役重。设都和指挥两级建制,一部分设有军一级编制。名义上也分马兵和步兵,分别隶侍卫马军司和步军司。


诸州的镇兵。宋代设置,厢兵来自招募,部分来自流放罪犯。一般不进行军事训练,也不具备战斗经验,主要是供地方行政上的役使。其壮勇者选送京师,充当禁军,而禁军武艺不合格或犯法,亦降充厢兵。军俸微薄而差役繁重。厢兵的编制分为都和指挥两级,按指挥分驻各州府,部分厢兵也有军一级编制。名义上按马兵和步兵分别隶属于侍卫马军司和步军司。仁宗时始分厢兵为“教阅”与“不教阅”两种,前者军俸同厢兵而按禁兵使用,以备战守;后者专供杂役。其后教阅厢兵编额逐渐增大,神宗时教阅厢兵全部升为下禁军,剩下的厢兵又都成为不教阅的杂役军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兵备道

    官名。全称整饬兵备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主治兵备事宜。明弘治 (1488—1505) 年间,以武职不修,议增副佥一员,隶于总兵,自此设兵备道者凡四十三处,分巡道兼兵备者五处。皆以布、按二司所属之参政、参议

  • 校籍令史

    官名。南齐置。参见“校籍郎”。

  • 京师高等审判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

  • 修勤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(道武帝天赐)二年(405)二月,复罢尚书三十六曹,别置武归、修勤二职。武归比郎中,修勤比令史,分主省务。”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,遂罢。

  • 大谒者

    官名。谒者之尊者。西汉高祖时已置,掌传宣帝命。及吕后以女主称制,以宦者为之,出入卧内,责任甚重。后罢。1、指谒者仆射。秦置谒者,掌宾赞受事,员十人,秩六百石;仆射一人为长官,秩比千石。汉沿秦制。《汉书

  • 押运同知、通判

    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。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,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。押运同知、通判掌督押粮船,管束运军,查禁沿途迟延、侵盗及搀和诸弊。清制共设押运同知、通判十六人,

  • 王府仓曹参军事

    官名。北魏始于诸王府置仓曹参军事;北周诸王府亦置,《隋书·皇甫诞传》记北周时皇甫诞曾任毕王府仓曹参军。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此职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禄廪、府膳、出纳、市易、畋渔、刍藁。

  • 九棘

    周朝在朝廷树棘以别朝臣品位,左右各九,称九棘。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:“左九棘,孤、卿、大夫位焉,群士在其后; 右九棘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位焉,群吏在其后。”

  • 三司都勾院

    见“三部勾院”。

  • 资政大夫

    散阶称号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。正三品中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阶。元朝沿置,升为正二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二品之升授。清初沿置,为文职正二品及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二品之封赠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始专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