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参政

参政

①宋、辽、金、元“参知政事”省称。②官名。明朝各布政使司置,从三品,位在布政使之下。分左、右,无定员,随事增减。掌分守各道,及派管粮储、屯田、驿传、水利、抚民等事。清入关前六部、都察院、理藩院等衙门置,为副长官。太宗天聪五年(1631)始置于六部。崇德元年(1636)复置于理藩院、都察院。三年,各部院分设左、右参政,员额不等。为各部院之副长官,佐长官承政掌部院事。顺治元年(1644)改用汉官名,六部及理藩院之左、右参政分别改为左、右侍郎,都察院改为左副都御史。


官名。1、参政是参知政事的省称。为宰相的副职。唐朝初年,实际担任宰相的偶尔用此名;宋朝以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(也称“同平章事”)为宰相,以参知政事为副宰相。宋初在同平章事下设参知政事,才成为定制,与枢密使、枢密副使、知枢密院、同知枢密院均称知政官,虽品级不同,但实际都是宰相的副职。宋神宗元丰改制时废,南宋时又恢复。2、元朝在中书省、行中书省设参政,位在令下,为副贰长官。明朝在各布政司设左右参政,位在布政使下。清初各部也设参政,后改称侍郎。3、民国初袁世凯统治时期设参政院,其成员称参政;其任务为应大总统咨询,审议重要政事;不久即废除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参知政事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一·参政》、《明史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典客馆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典客馆令副贰。

  • 库务司

    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见“库藏司”。

  • 卜人师

    官名。同“仆人师”。春秋战国置。仆人的官长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“扶君,卜人师扶右,射人师扶左。”郑玄注: “卜当为仆声之误也。”

  • 宣政院断事官

    官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,秩从三品,置四员。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。成宗大德四年(1300)罢,后又复置。

  • 地质调查所

    地质调查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二月设置,附设于农商部矿政监督署,次年三月矿政监督署撤销后直属农商部;各省亦置地质调查所,附设于财政厅。国民党政府设置中央地质调查所,先隶农矿部,后

  • 臣下

    指众臣百官。《史记·伍子胥列传》:“太史公曰:怨毒之于人甚矣哉,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,况同列乎!”

  • 度支使

    官名。① 初为临时设置的使职。唐肃宗以战事费多,乾元二年(759) 以吕諲为兵部侍郎、平章事充勾当度支使,德宗贞元五年(789) 窦参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度支使,掌计度天下军资粮仗之用。顺宗永贞元年(

  • 中都坐大官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多省称为“中都大官”,并与“内都坐大官”、“外都坐大官”合称为“三都大官”。掌刑狱,听理民讼,权势很大。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及胡汉重臣,祭吊时位在三公及尚书令之上。孝文帝曾使其弟咸阳王元

  • 提举实录院

    见“国史院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实录院的长官。见“国史院”。

  • 仪曹

    ①官署名。(1)尚书省诸曹之一。三国魏始置,设郎(郎中),掌车服羽仪朝觐郊庙飨宴等吉凶礼制。西晋沿置。或说隶尚书右仆射。东晋南朝隶祠部尚书,若祠部尚书缺则隶尚书右仆射。北魏前期直属尚书省,设尚书为长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