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注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,即“参选”,见该条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,即“参选”,见该条。
东汉末五斗米道首领。《三国志·张鲁传》:“鲁遂据汉中,以鬼道教民,自号师君。”东汉末年,五斗米道的首领张鲁自号为师君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鲁传》:“鲁遂据汉中,以鬼道教民,自号‘师君’。”
1、行政区名,相当于县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列侯所食县曰国,皇太后、皇后、公主所食曰邑,有蛮夷(少数民族)曰道。凡县、道、国、邑千五百八十七。”其官有令、长、丞、尉。万户以上为令,不满万户为长;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乾道四年 (1168)置,属户部度支,掌总知户部五司财赋收入、支出之数。
西周时期隶属于王室的臣子。《大盂鼎铭》:“易(锡)夷司王臣十又三伯。”《周易·蹇》:“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中尚坊署,属太府寺。隋初改称内尚方署,置令二人,丞二人,亦隶太府。炀帝时改属少府监。唐沿置,改称中尚方署,武后时去方字,称中尚署。设令一人,从七品下;丞二人,从八品下;又有府、史、监作、典
官名。明初户部广西部、刑部广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广西部”。
官名。汉置,属京兆尹,掌文书簿籍之事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记张敞为京兆尹时“使主簿持教告(絮)舜……。”
爵位。君主颁与臣民的一种封号等级。商周皆置。据《礼记、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凡五等; 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、凡五等。” 战国秦置二十等爵,秦及西汉沿之。西汉
官名。①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又称“提调官”。明制,顺天、应天二府乡试用府尹,各省乡试以布政司官充任,会试则以京官用之。俱设一员。掌理试场帘外一切事务,封闭内外门户,凡送卷、供应物料、弥封、誉录等事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,在知南院宣徽事下。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官员,佐南院宣徽使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。辽朝的宣徽院视同汉官的工部,宣徽使视如汉官的工部尚书,副使类似汉官的侍郎或员外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