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参议

参议

官名。宋朝设有参议官,或名“参议军事”。为都督、制置使、招讨使、宣抚使、安抚使、镇抚使等属官,参预军事谋划,地位低于参谋官。又,南宋初年修政局等亦有参议官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于中书省置参议中书省事,为中书省参佐官首领,秩正四品,典掌左、右司文牍,总辖六部事务。其官署曰参议府。明朝始称“参议”,并分左、右,设于布政使司及通政使司。属布政使司者从四品,因事而设,各省员额不等,掌分守各道,及派管粮储、屯田、清军、驿传、水利、抚民等事。属通政使司者,左、右各一员,正五品,佐通政使受理四方章奏。清初明沿制,然属布政使司者仅作为道员兼衔,由科道官补授者为参议道,至乾隆十八年(1753)裁。属通政使司者,初分左、右,乾隆十三年改左参议为参议,满、汉各一人,裁右参议。初制满员四品,汉员五品,顺治十六年(1659)并定为正五品,职掌同明。清末改革官制,于新设之内阁法制院、外务部、民政部、度支部、学部、法部、农工商部、邮传部、盐政院、弼德院等机构设左、右参议(或参议),位左、右丞(或丞)之下。员额不等,俱请简。掌审议有关部务之法令章制。详各部院参议条。


官名。元朝中书省设参议,掌管左右司文牍。明朝在布政司设参议,分领各道,位在布政使下;通政司也设参议,为通政使的佐官。清朝初年沿用明朝官制,也在布政司、通政司设参议;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,在各部的左右丞下设参议,负责审议有关部务的法令。民国前后两期的中央各部和高等军事机关也都设参议,由其长官委任,非定制,系闲差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参议中书省事》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南右卫

    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唐朝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
  • 提点大理寺

    即“大理寺提点”。官名。辽南面官中置大理寺,以提点大理寺为长官。

  • 外命妇

    宫外命妇通称。夫或子为官,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,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。始于周朝,指卿大夫之妻。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,称公主; 皇帝外祖母、大臣夫人,有封为郡君者,如宣城郡广德君、酂君等。东汉皇女

  • 典兵曹

    官署名。西晋末丞相府、公督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参军。东晋沿置。南朝宋不置。

  • 司珍

    ① 官署名。原为尚书省全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此称,郎中更名司珍大夫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称。② 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正六品,属尚功局,掌珍宝钱货。宋、金、明悉

  • 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之一,简称忠翊卫。仁宗延祐七年(1320)六月,由中都威卫使司改置。统红城、马邑、大同等地屯田侍卫军人。秩正三品。置都指挥使三员,副都指挥使、佥事各二员。下设行军千户所十翼,弩

  • 州司马

    ①清朝州同之别称。②州衙佐贰官,与州长史同掌统州僚,纪纲职务。唐上州为从五品下,下州为从六品上。官名。唐代州的长官称刺史,其佐官有别驾、长史、司马,或都置,或置其一二,中叶以后,多置司马。上州为从五品

  • 交际司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国书、国际礼仪;二、接待外宾;三、核准本国官民收受外国勋章和驻在本国的各国外交官、领事官、侨民等叙勋事务。司的主官为司

  • 珍馐署署令

    官名。明初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掌署事。后改称珍馐署署正。

  • 推垛子

    宋朝军职升迁程序之一。即由皇帝亲临殿庭阅试将校武艺,依高下定升迁。通常三年举行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