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选
官制用语。又称参注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、刑部、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。又称参注。即由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 到主管铨选的官府(如吏部、兵部、各路转运使司)注授差遣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参注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、刑部、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。又称参注。即由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 到主管铨选的官府(如吏部、兵部、各路转运使司)注授差遣。
即“西北路招讨使司”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左御卫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。掌宫禁宿卫,大朝会则被青甲铠、弓箭刀楯旗等,为左厢仪仗,次立左威卫之下,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
官职等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改原九品制,在十八班及流外七班之下,设三品蕴位,以授流外官。其中包括著作正令史,集书正令史至晋安练葛屯主等官。授予寒士与寒人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右军都督府,五城兵马司,在京留守右等八卫、荆、襄、楚三府长史司,宣州等五卫等处
大都督的省称。东汉末年,董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。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:“孙坚收合散卒,进屯梁县之阳人。卓遣将胡轸、吕布攻之。”注:“《九州春秋》曰: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,吕布为骑督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
蒙古爵位名。《明史》作“吉囊”,地位仅次于汗,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结束以后,以兵团为军队的一级编组,相当于集团军,下辖数个军或师,以兵团司令统率之。
见“都转运盐使司”条。
官名。十六国西凉置。《晋书·凉武昭王李玄盛传》: (李暠以)张条为牧府左长史。”为州牧府主要僚属,参议军政事务。参见“牧府”。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,掌管钟工人员。见周明泰《再续封泥考略》。官名。汉代乐府令的属官,见《再续封泥考略》卷一。乐府中有许多分管乐器的属官,钟官分管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