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审处
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。均沿五城理讼之例,掌审理诉讼案件。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改为内外城预审厅。
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。均沿五城理讼之例,掌审理诉讼案件。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改为内外城预审厅。
原指用印信封记的文书。秦统一后用指皇帝印玺封记的诏书。秦始皇病危时,即以玺书赐公子扶苏。据蔡邕《独断》,汉朝凡制书皆玺封,尚书令印重封。官制用语。玺即印,书指文书、文件、信件。玺书即以印加封的文书信件
官名。金设此官,掌九谷廪藏、出纳之事。从六品,副使从七品。属太府监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太府监·太仓使》。
隋制,尚书省三十六侍郎,分司曹务,直宿禁省,如汉尚书台之制。唐制,“凡尚书省官,每日一人宿直,都司执直簿一,转以为次”(《唐六典·尚书都省》)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。元丰四年
官署名。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置,隶詹事院,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。后改隶徽政院,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废。
官名。唐元和十四年(公元819年)八月,以内侍省姚文寿充京西京兆行营计会使,掌京西、京兆行营计划财会之事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为长秋寺晋阳宫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枢密院,掌行三路保甲及弓箭手之事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三路保甲、弓箭手之事。
官署名。①明清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省署抄目、出纳文书之事。设司务若干人办理各项事务。②清朝同治三年(1864)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置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外务部复置
官名。宋至道元年(公元995年)太宗为皇侄等置教授。咸平初,命诸王府记室、翊善待讲分兼南、北宅教授。南宅即南宫,为太祖、大宗诸王之子孙所居,称为睦亲宅;北宅即北宫,为其他诸王子孙所居。大中祥符二年(公
官名,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,为高级将领,掌帅军作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温宿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左右骑君、译长各二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