叙官局副局长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,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,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。
即“郭什哈辖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治所在云南安宁州(今云南安宁县),掌该处食盐生产、税课、运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井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设于元泰定帝泰定元年 (1324),掌成宗斡耳朵及行幸怯薛衣粮。置卿六员,少卿、寺丞各二员。官署名。元泰定元年(公元1324年)置,秩正三品。掌成宗斡耳朵及常岁管办禾失房子、行幸怯薛
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。凡京朝官、选人等愿考刑法者,由两制,刑部、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,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,试断案、刑名、《刑统》大义等各若干道,称刑法试。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、刑部法
官名。南朝梁置,协助二庙令管理太庙、小庙日常事务的官员。官名,南朝梁武帝萧衍置,为二庙令之佐官,助令掌管二庙事务。参看“二庙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或称交涉局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与外国领事交涉事件。
官署名。清后期中央海关行政机关。咸丰十年(1860)设于上海,同治三年(1864)迁北京。掌综理全国关税行政与关员任免事务。置总税务司一人,副总税务司一人。分总务、机要、统计、汉文、铨叙五科,造册处、
官名。契丹北面官,掌北面官审讯犯人之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七品,隶武备寺军器人匠提举司军器人匠局下,掌制造弓弩。置院长或大使、副使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朝内六部主管官员的首领。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(公元1861年春)《幼主诏旨》以朱兆英为殿前吏部正天官、部官领袖,职同副掌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