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职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使次介假道。”《说苑·臣求》: “公孙支以次卿以佐之也。”
匈奴王号名,掌领本部兵众。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宪分遣副尉阎盘、司马耿夔、耿谭将左谷蠡王师子、右呼衍王顺訾等,精骑万余,与北单于战于稽落山,大破之。”
又称九卿会审。明清司法制度。遇大案、要案及难决之案,三法司会审仍不决,便会同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工五部长官,通政使司通政使共同审理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指京官外用。其例始于顺治十年(1653),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、道。后又定为: 詹事、侍读学士、中允、编、检可外用布政使、按察使、参政、副使等官。康熙二十五年(1686)翰林官外
官名。西汉时常遣中郎将使匈奴,称匈奴中郎将,作为使节,事讫即罢。东汉建武二十六年(后50),遣中郎将段郴等使南匈奴,授南匈奴单于玺绶,令入居云中,始置使匈奴中郎将以监护之,因设官府、从事、掾史。后徙至
即“右侍伯中大夫”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不经开列题请,而以应升之员拟正陪引见授官之例。京官司员中,满洲、蒙古国子监司业、汉钦天监监正及翰詹坊缺,外任官道府以下各官,皆由各该主管官拣选,交部引见,奉旨后补授各缺。清代
官名。见“左右骁骑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治洛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中,拟迁都洛阳,故特崇其位,在诸州刺史上,属官有功曹、都官、主簿、司事、从事、录事及诸曹掾史。太和十七年定为从二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司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度支部,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,掌军中春冬衣、百官俸禄、左藏钱帛及香药榷易等事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以其事归户部金部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