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宣徽使
官名。金朝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清朝侍卫之一种。次于御前侍卫。掌翊卫近御,常日直班内廷。于蒙古王公内特简,无定员。由御前大臣统领。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御前侍卫”。
官名。乡官。春秋齐国置。掌闾门开闭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置闾有司,以时开闭,闾有司观出入者,以复于里尉。凡出入不时,衣服不中,圈属辟徒不顺于常者,闾有司见之,复无时。”
官名,即三公所属的令史,俸百石,閤下令史掌閤下威仪事,记室令史掌上章表报书记,门令史掌府门,其余令史各掌曹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使司官员,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,分左参议、右参议,各一人,皆正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通政使司》。
官名。清朝黑龙江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3)设,驻瑗珲。二十九年移驻墨尔根,三十八年移驻齐齐哈尔。统辖黑龙江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政事务,综制文武,镇守封疆。其衙门设主事三人、笔帖式二人佐
官名。①同“少司寇”。春秋时宋置。卿爵。掌听国政。《左传·成公十五年》: “鳞朱为少司寇。”② 《周礼》秋官大司寇属官。中大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外朝之政,听断狱讼等。③北周置。即秋官府“小司寇上大夫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时,诏以于敏忠专权,撤出贤良祠,以昭儆戒。
即斥责,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战国时秦施行于犯有一般过失的官吏。如粮仓有洞,即“谇”粮掌负责官吏,见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郊野物产的赋税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委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敛野之赋敛薪刍,凡疏材木材,凡畜聚之物。以稍聚待宾客,以甸聚待羁
旧时,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,须解职,在家居丧,称守制。子为父母守制,居丧三年,丁忧二十七个月,其间不计闰,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,然后除服。出继为人后者,为所后父母居丧。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、曾祖父母承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