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右拾遗

右拾遗
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始置,员二人,从八品上,属中书省,掌供奉讽谏。天授二年(691)增至五人,后除授渐滥,有“拾遗平斗量”之讥。宋初沿置,多别领中外职任,不专任谏职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改名右正言。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)复置,掌规谏讽谕,隶中书门下省。光宗绍熙二年(1191)复改右正言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掌讽谏,隶中书省右谏院。金朝正七品,隶谏院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改官制,通政使寺及六科下皆置,成祖即位后乃罢。

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中置,从八品上,掌供奉讽谏,大事廷议,小则上封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中书省、门下省》。南宋曾沿此制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光戎将军

    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
  • 司果执事

    见“果上人”。

  • 礼书

    宋朝礼部尚书简称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六部书之一,前期为燕、豫二王府属官,员额各一人,衔前分别冠“燕第”、“豫第”二字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后期为六爵属官,员额一人。参见“六部书”。

  • 左遂伯中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可省称为“左遂伯”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881) 罢。职掌参见“遂伯中大夫”。

  • 黄牒

    文书名。宋朝任命状的一种。宋制,凡委任官员,有品者给告身; 无品者及临时差遣,不论职任轻重,皆给黄牒。敕授者由中书省、吏部奏授者由门下省颁给。委任官员的证状。用黄纸书写。《宋史·职官三·官告院》:“元

  • 三司衙司

    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大将、军将名籍,按其劳绩等第而定其服役时限。设管辖官二人,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、押班充任。

  • 副都总管

    见“都部署”。

  • 中御大夫

    官名。即殿中丞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丞。金朝置为内侍阶官。金为二十五阶中的第五阶,秩正五品中。元朝沿之,升为十四阶中的第三阶,正三品。官名。金代为正五品中内侍官,元代

  • 乡君

    命妇封号。始见于三国魏。南朝宋、齐,北朝北魏皆置。多封予后妃之母、乡侯之妻及高官妻女。南朝宋、齐地位低于县君。唐朝封四品勋官之妻,母则封乡太君。不因夫、子得封者,称其品乡君。金朝封五品文散官朝列大夫、

  • 正理问

    见“理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