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判
官名。见“司候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候司”。
官名。汉武帝时始置,隶大司农,佐平准令平抑物价。东汉置一人,秩三百石。和帝时改中准丞,以宦者为之。晋复旧称,隶少府。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,改染署丞。南齐复旧名。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次官。隋沿置,正九品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1、城门校尉的简称。2、泛指守城军官。汉朝张衡《西京赋》:“城尉不弛柝,而内外潜通。”官名。汉代边郡部都尉屯兵系统的属官有城尉,协助部都尉主屯兵之事。城尉与部都尉同城,故有时兼行部都尉事。
官名。明、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设,一人,从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六品。依例升迁右正一,缺出由左演法升补。
官名。金置,属仪鸾局。员额二人,一人掌给受铺陈诸物;一人掌万宁宫收支库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缮写诏旨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秦置,属治粟内史,为斡官令副贰,主均输等事。汉因之,初属少府,中属主爵,后属大司农,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大司农,佐斡官长掌均输、管盐铁、主榷酤事。
战国至秦汉。以粮食作为官吏俸禄的制度。战国时官僚制度形成,不再用封邑作为官禄,而采用谷石禄制,以便于官僚的任用和罢免。其时各国奉禄的计量单位不一,卫国以“盆”计,有千盆、五百盆等级(见《墨子·贵义篇》
官职制度。北魏时将官品令中未列的一些官职,如直阁、直后、直斋、武官队主、队副等比附官品令中有品级的官职,以确定其待遇,称为比视官,但犯法不得以官当刑。孝明帝熙平、神龟(516—520) 年间,胡太后从
即“太子太保”。见“宫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