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勋司

司勋司

官署名。吏部诸司之一。详见“司勋”②。

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吏部四司之一,主勋赏之事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长官。司勋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二人,从六品上。掌官吏勋级之事。所属有主事四人,令史三十三人,书令史六十七人,掌固四人。五代亦置司勋司。宋初置判司勋司事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凡勋官之赐全由中书掌管,本司无所掌。元丰改制,始以郎中、员外郎管理本司事务,掌管功勋酬奖、审复赏格,司内分十案:功赏四案,勋赏三案,检法案,知杂案,开拆案。所属有主事一人,令史一人,书令史六人,守当官四人,正贴司八人,私名五人。隆兴元年(公元1163年)省并,以司封官兼领。金元六部不分司,故无司勋司。明清称“稽勋清吏司”,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犯选格

    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

  • 祠部郎中

    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祠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祠部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定置为礼部祠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禋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名司

  • 司宰寺大夫

    官名。见“司宰寺”。

  • 众议院请愿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三十七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二十五人。掌审查请愿事项。

  • 机干官

    官名合称。见“机宜”。

  • 刑部照磨

    官名。明于刑部置照磨、检校,掌核对文卷,计录赃赎。

  • 銮仪卫前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设。掌扇炉、瓶盂、星拂、斧钺、静鞭、品级山。置掌印冠军使、掌所事云麾使等官,下设扇手、斧钺二司。

  • 殿阁大学士

    官名统称。明清大学士以殿阁系衔,故名。宋朝沿唐、五代之制设昭文馆、集贤殿大学士,以宰相领之。后又设观文殿、资政殿大学士,以解职宰相充任,并不任事,以为荣衔。明朝设大学士侍直内廷,遂专以殿阁名系衔。洪武

  • 委署翼长

    见“翼长”。

  • 右羽林率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羽林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