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郎中令置。秩中二千石,位列九卿。虽不如郎中令亲近,但职司范围更加扩大,地位显要。职掌宫殿门户宿卫,兼侍从皇帝左右,宫中宿卫、侍从、传达诸官如大夫、郎官、谒者等皆属之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十六年(596)内侍省置二十员,以承门阁。以宦官充任。
满语吏名。汉译为“承差”,为清朝外省总督、巡抚衙门中吏员的一种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总核承政厅事务,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名,皇后属官,掌皇后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詹事》。
官名。南宋置,属太史局,掌刻漏进牌之事。
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简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:一、现任或曾任三等荐任文官,但教官、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不在此限;二曾任简任文官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,为外务部的副长官。
清朝县典史别称。
官名。即奚官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