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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

官名。①掌管军政、军赋、马政的执政大臣。亦称“大司马”。相传殷朝已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西周为三公之一。《盠方彝铭》: “用司六师王行,叁有司: 司土、司马、司工。”春秋战国沿置,卿爵。西汉所置称“大司马”。② 《周礼·夏官》大司马属官,有小司马、军司马、舆司马、行司马等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亦置,详见各条。③春秋晋国置,掌军中司法及诸侯赋贿之事。大夫爵。④春秋战国县都邑军政长官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 “司马视城,修卒伍,设守门。”战国铭刻有都司马、都大司马等名。⑤军府高级幕僚。掌参赞军务,管理府内武职,位仅次于长史。两汉魏晋南北朝诸将军府等皆置,其品秩随府主而定,高低不等。北周、隋勋官开府者之府及隋诸卫府及鹰扬府亦置,其品秩亦随府主地位而定。唐则于藩镇、元帅、都统等军府置“行军司马”,总参谋议,为军府重职。隋、唐诸都护府亦置,唐从四品下至从五品下。宋朝大都督府、都督府所置为虚职,无职事。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属官,由李善长兼任,明初罢。⑥公府高级幕僚,位次长史。东汉末至三国,丞相、相国多以权臣居之,总揽军政,府置司马,参赞军务,地位甚高,秩千石。或分置左右。两晋南北朝诸公府多置,管理府内武职,与长史共参府务。⑦领兵武职。春秋至秦汉皆置为领兵官,或分左、右。汉朝大将军、将军所领诸营兵,各置校尉统领,而以军司马、军假司马副之。校尉缺则以司马领营。或置别部司马,单独领营。边郡亦置。或依所领兵种,称车司马、骑司马等。宫禁诸门皆置,掌门卫,隶卫尉。两晋南北朝左右卫、殿中、羽林皆置,各领一部禁军,掌宫殿宿卫。亦名“司马督”。后渐为侍从武官或散官名号,不典兵,有正员、员外之分。⑧ 州郡佐官。三国蜀于益州置前后左右四部司马,非常制。两晋南北朝州郡长官多带将军名号开军府,皆置为幕僚,主军务,武职。隋朝废州郡军府,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州佐官治中为司马,协助刺史治理州事,位次长史,上州正五品,中州从五品,下州正六品。炀帝改州为郡,省并长史、司马为赞治。唐初复置治中为州佐官,贞观二十三年 (649) 高宗即位后,复改司马,与别驾、长史并为州上佐,名义上纪纲众务,通判列曹,品高俸厚,实际上无具体职事,多用以安置贬谪大臣,或用作迁转官阶及寄禄官,上州从五品下,中州正六品下,下州从六品上。⑨王国、王府属官。两晋南北朝置于王国者隶中尉; 其王带将军号者,军府亦置,为高级幕僚。品秩随王地位而定。隋、唐置为王府官,通判府事,从四品下。宋朝仅存其名。金朝仍置,与尉同,掌检校门禁,总统府事,从六品。元朝诸王内史府置四员,正四品。⑩ 少数民族所设之官。《晋书·四夷·匈奴传》: “建安中,魏武始分其众为五部,部立其中贵者为帅,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。”其后吐谷浑、高昌等国皆自置。高昌置八人,为吏部、祠部、库部、仓部、主客、礼部、民部、兵部八部次官,又与侍郎相监检校诸城,名为城令。(11)“农司马”省称。(12) 明、清对兵部尚书的别称。兵部侍郎称少司马。(13)通判的别称。(14)同知的俗称。(15)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职官。


1、官名,西周置,东周沿其制掌邦政,佐王平邦国;有大司马、小司马、军司马、舆司马、行司马。《周礼·夏官·司马》:“设官分职,以为民极。乃立夏官司马,使帅其属而掌邦政,以佐王平邦国。政官之属,大司马卿一人,小司马中大夫二人,军司马下大夫四人,舆司马上士八人,行司马中士十有六人。”春秋时晋国三军各置司马。

2、汉有大司马、司马、军司马、假司马等。汉武帝建元二年罢太尉,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,掌军事。各校尉的属官有司马,掌领兵。王莽时司马主武事,典天文农谷,掌威刑等。东汉大将军、将军、校尉的属官皆有司马,中尉、属国都尉、西域都护也置司马,均掌领兵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3、魏晋刘宋军府有司马,隋唐州府的佐吏有司马。俗称兵部尚书为大司马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十五·总论郡佐》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小司马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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