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改辟雍司成置,总领国子监及内外学校之事,凡学校之事,皆许专达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盐运使公署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支计出入,典领器物及教育恩给之事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下设两科:度支科,掌本部经费的收支报销及本部每年收支的预算、决算及教育恩给事项,管理本部所有财产器物,核算各省教育费用;建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七品官二十五人,分辖二十五小营。后藏设七品官十六人,分辖十五小营,缺出,于东科尔及喇嘛内拣选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均为六品,属唐古特营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又有俟懃地何,比尚书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员叙迁之阶。宋初官员系衔往往以散官、本官与差遣并列,散官沿袭唐制,是表示官员品阶的。但唐末高级散官往往为低级武官所得,故自五代以来,散官已无足轻重。本官指官员所担任的正官,但宋初某一机构的官员并不主
官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。掌参议院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草稿,会同各司筹拟各项奏咨、变通章程,拟复交议特别事件等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翊正司,设于成宗元贞元年(1295)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理王宫犬政。又有“宫”与“外”之区别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