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简称经任,凡官员充任差遗到二年成资以上,称为经历任。
官名,掌铸钱,其长官为令、丞,属水衡都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水衡都尉,武帝元鼎二年初置,掌上林苑,有五丞。属官有上林、均输、御羞、禁圃、辑濯、钟官、技巧、六厩、辨铜九官令丞。”注:“如淳曰:钟
监狱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刑部为法部,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。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,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,据《清史稿·刑法志》记载,此时法部监狱空虚,另设“已决监
官署名。辽朝置,设都总管等职,掌军政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 增置,为正六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六品下。
民国军制。军队中级军官曰校,分上校、中校、少校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校官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。《魏书·尉古真传》: “太宗时,(尉地干)为左机令。世祖少而善之,即位,擢为库部尚书,加散骑常侍、左光禄大夫,领侍辇郎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罢。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军阶正都统,从一品。掌主全国海军行政事宜,统辖海军及各省水师,并暂行兼办海军司令部。民国改称海军总长。官名。清末设海军大臣,为海军部长官,掌管海军。《清
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见《北史·突厥传》,参看“次设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由玉匠局改置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五年,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,秩从五品,掌琢磨玉器的匠人。其官有提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