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为十五人。掌审查财政事项。
满语官名。即“屯拨什库”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,改内东门取索司置,设勾当官四人,以人内内侍充任,掌检查宫禁人物出入,承接实封机密奏牍、内外功德疏及回赐僧尼、道士等,排办宫廷修造、筵宴之事。按时发给皇亲衣物节料,向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具体职掌不详。洪熙元年(1425)与典察右、前、后署分别并
任官制度。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。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。后仅用于监察御史、中书舍人的授职。其余多不依此制。
掌驿之吏名。北周置,见《周书·韦孝宽传》,掌驿传之事。北周时有驿路、传舍和村驿,官吏办理急事得驰传乘驿。驿将可通称驿帅,也就是驿司,胡三省《通鉴注》说:“驿司,掌驿之吏。”北周时称驿司为驿将,与烽长之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置,从三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首领,分隶诸卫。宋朝为从三品武散官,神宗元丰五年(1082)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。唐制秩从三品下,宋制秩从三品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平衡市场价格及买卖双方契约文书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质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,凡卖儥者质剂焉
官名。北魏置,掌管采伐宫殿营造所需材木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(孝文帝)迁都洛阳,以(裴)宣为采材副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