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部左侍郎
官名。清末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整理部务,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
官名。清末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整理部务,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,洪武六年1373始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六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。二十二年改宪部。
即连署。东汉时有重大案件,需由具体承办机关呈转三公连署,奏报皇帝。据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》,东汉末年党锢事起,宦官集团诬害李膺等人,案卷送经三府,太尉陈蕃不肯平署。结果皇帝震怒,迳直下令逮考李膺等人于黄
官名。《晋书·羊琇传》记羊“琇少举郡计”。即郡上计吏。参见“上计吏”。
即罚俸,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,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 历代沿用之。唐制官员考课, 考第在中下者,每退一等,夺禄一季,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三公曹,“掌五时读时令,诸曹囚帐,断罪,赦日建金鸡等事。”以郎中二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太仆,为昆蹄令之副,佐令养好马。参看“昆蹄令”条。
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。又称“勋爵佐领”。凡努尔哈赤时期率属归诚之女真各部落酋长,授为佐领,仍统其众,爰及子孙,世袭罔替者,均谓之“勋旧佐领”。
僧官名。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,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,由祠祭清吏司给札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十二卫诸翊卫鹰扬府置,为三侍之一,位亲、勋二侍下,非翊卫府则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