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
元朝统领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1285)改回回炮手都元帅府置,秩正三品。设达鲁花赤、万户、副万户等官,下辖千户所三翼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一年(公元1274年)置炮手总管府。十八年(公元1281年)始立为都元帅府。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改为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,秩正三品,掌领回回炮手及军匠。后定置达鲁花赤、万户、副万户、经历、知事、提控案牍各一人,令史四人,译史一人。属官镇抚二人。所辖有千户所三翼。
元朝统领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1285)改回回炮手都元帅府置,秩正三品。设达鲁花赤、万户、副万户等官,下辖千户所三翼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一年(公元1274年)置炮手总管府。十八年(公元1281年)始立为都元帅府。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改为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,秩正三品,掌领回回炮手及军匠。后定置达鲁花赤、万户、副万户、经历、知事、提控案牍各一人,令史四人,译史一人。属官镇抚二人。所辖有千户所三翼。
金司天台所属未授职事者。员额五十人。《金史·百官志二》注:“未授职事者,试补管勾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81)仿《周礼》掌客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南边诸国使臣来朝的接待与安排。下设南掌客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、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。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。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,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。宋制,凡选人磨勘出官,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
即“奉天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宣徽院。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、直长、收支都监、同监诸职,并设司吏二员。提点正五品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各一员。直长四员,正八品。收支都监正九品,设于世宗大定
官名。三国魏置,军中官佐。《三国志·乐进传》:“以胆烈从太祖,为帐下吏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军中佐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乐进传》:“(乐进)容貌短小,以胆烈从太祖,为帐下吏。”
参见“少詹事”。
官名,元置,属太禧宗禋院,员额二人,掌供应神御殿事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教育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公私立学校的设置监督、国民教育、社会教育、师资检定训练、私塾改良及管理文化团体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诸冶东道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