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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公

①爵名。晋朝时即指“”。隋朝始置,为九等爵之第三等,位郡王下、郡公上,从一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废。唐朝复置,食邑三千户,从一品。唐末及五代受此封者甚滥。宋置,位郡王下,郡公上,从一品。金朝置,食邑三千户,实封三百户,从一品。元朝置,为正二品。明朝封公者,均冠以字号,称某国公。清朝宗室封爵中,有镇国公、辅国公等,亦统称国公。②官名。清朝王伦起义军所设之职官。


爵位名。隋朝始置国公。《隋书·百官下》:“国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公、县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九等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御史台》:“国公居三品之下,郡公居从三品之下,县公居四品之下。”其后相沿至明。清朝则有镇国公、辅国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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