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史院检阅官
官名。金国史院置,从九品,掌修国史,地位在编修官之下。
官名。金国史院置,从九品,掌修国史,地位在编修官之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普通六年(525) 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三班。
官名。①宋、金“兵马钤辖”简称。②金朝钤辖司主要职官,正六品,掌管辖军人、防卫警捕之事,隶武卫军都指挥使司。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年间以太中大夫以上知州,置副总管、钤辖各一员,掌总治军旅屯戍营防守御之政令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司服上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茶的专卖事务。
官名。金置,为提举仓场司长官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掌出纳公平及勿使亏损败坏。另有监支纳官十六员,正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军事长,军阶为准尉。轮机军士长同。
见“市舶司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,以来远人,通远货。其官称提举。元祐初,诏福建路在泉州置司,大观元年,复置浙、广、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举市舶司》。
官名。一说即“质人”,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。《庄子·知北游》: “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。”高亨《诸子新笺》: “质正即质人,而名质正者,正,长也,官也。如酒正、庖正之例耳。”
明朝卫所制度。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,分千户所、百户所。参见“千户所”、“百户所”。官署名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,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,多以所为称,后渐改为局。如初设劝业所,后为实业局,初设劝学所,后为教育局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正三品。掌承政厅庶务、收支两科事项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