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史院编修官
官名 金置,属国史院。女真、汉人各四人,秩正八品。大定十八年(公元1178年) 用书写出职人。明昌二年(公元1191年)置契丹编修三人,添女真编修一人。
官名 金置,属国史院。女真、汉人各四人,秩正八品。大定十八年(公元1178年) 用书写出职人。明昌二年(公元1191年)置契丹编修三人,添女真编修一人。
官名。金置,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,见”给事局”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武帝永明三年(485)省,四年复置。隶少府。官名。南齐少府所属有署,以丞为主官,掌铁器的锻冶。
官署名,即丞相府,为司徒(丞相)办公的官署。府门无兰,不设铃,不警鼓,言其深大阔远,无节限。西都丞相府有四门,东都丞相府只有东西两门;有听事大殿,殿西为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放之所。国家每有大议,天子车驾亲
赴官任职。《商君书·定公》:“天子则各主法令之,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八品。
官署名。见“稽俸厅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于詹事府置。一人,从八品。与左、右司直郎及左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职准左民尚书,四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) 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宫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无此职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回族教法之事。喀什噶尔设五品伯克一人,叶尔羌设六品伯克一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