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之主官。掌署事。乾隆七年(1742)设满、汉各一人,以礼部、内务府司员拣充、并以侍从、待诏为加衔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由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改立,掌皇后所属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。置翊正令五员,正三品;丞四员,正四品。下辖两提举司、一提领所
官场用语。宋朝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,出律题三道,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,中者即补正名,理劳考。其自叙劳绩,官员为之陈请者,特免口诵,称为优试。几优试者,皆中选。宋代铨试方式之一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并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凭由司置,以判都理欠司官兼管。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,凡部支官物,皆覆视其凭由,无虚谬,始盖印签发;支付完毕,再据其数目报有关机构注销。至道二年(996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属著帐郎君院,掌皇后帐侍应之事。由著帐户充其杂役。皇后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于皇子王国,员额二人,掌文字书籍之事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二人,广西省置一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广西省另有思恩府辖从九品土官一人。
官名。明朝王府仪卫司长官。详见“仪卫司”。
官名。明制以布政使司参政掌押运漕粮进京之事,称押运参政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官名,汉置,为州尹之副,佐州尹治京都地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》,参看“州尹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