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初隶农矿部,后改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土地征收事项;二、移民殖边事项,三、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道的保护事项;四、水灾的防御事项;五、疆界的整理及图志的征集编审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初隶农矿部,后改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土地征收事项;二、移民殖边事项,三、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道的保护事项;四、水灾的防御事项;五、疆界的整理及图志的征集编审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。明制有五经博士五人,从八品。清制有满、汉博士各一人,经承一人,掌教经义,订立课程,并考核诸生学业;凡颁发皇帝“御制”文字,均录册存储。
官名。金大安元年(公元1209年)置武成王庙,有令及丞,掌春秋祀享,以郊社令、丞兼。
官名。一名内谒者令。西汉属少府,掌宫内卧具帷帐,有丞。东汉以宦者为之,秩六百石,名义上隶属少府,有左、右丞各一人。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内者长官,俸六百石,掌宫中布帐及诸亵物。左右丞各一人,从官录事一
官署名。西夏置。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,次等司。负责全境僧人事务。与出家功德司共有六国师为正使,另有四副使、六通判、六承旨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诸州平籴。大中祥符七年(公元1014年),置主吏七人。
历见“左阐教”。“右阐教”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元年(990)置,属刑部,员四人,以选人充任,专掌审阅天下旬奏大辟案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官名。宋淳化元年(公元990年)置,属刑部。以京朝官或选人充任,掌复审
官名。十六国后秦置。《晋书·乞伏乾归载记》: “元兴元年(402),(乞伏)炽磐自西平奔长安,姚兴以为振忠将军、兴晋太守。”
官名,西汉置,或说掌制陶瓦。属少府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掌囚徒罪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:“属官有尚书、符节、太医、太官、汤官、导官、乐府、若卢、考工室、左弋、居室、甘泉居室、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领兵。孙权赤乌十一年(248),陆胤以交州刺史领此,平定交趾、九真之乱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作战或镇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陸胤传》:“赤乌十一年,交阯九真夷贼攻没城邑,交部骚动。以胤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