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差
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即堂除,见该条。
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即堂除,见该条。
①清朝官员人等出入宫禁凭证。木制,长方形,正面烫有“腰牌”字样,背面书持牌人姓名、年龄、面貌。由内务府发给,并由行取衙门将领牌人造具清册两份,一送内务府,一送景运门,以便查对。三年更换一次,其间如持牌
官名。隋始置。高祖开皇二年(582) 置为宫廷女官,视从九品,掌宫廷膳事。炀帝置为尚食局长官,二人,从五品。唐朝沿置,改正五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
元朝统领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1285)改回回炮手都元帅府置,秩正三品。设达鲁花赤、万户、副万户等官,下辖千户所三翼。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一年(公元1274年)置炮手总管府。十八年(公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乐官,主奏鼓乐。《师嫠簋铭》:“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、众鼓、钟”。
阶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教坊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,秩正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五阶第十二阶,正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九品上,称司音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
官署名。明朝置,为内府制备弹弓泥弹之所。设掌房一员,佥书数员。所制泥弹分轻重大小,各以黄布作袋盛贮,以供皇帝之用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备弹弓。所用泥弹,大小轻重,各有等第,以黄布作袋盛之。设掌房一人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。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
见“盛京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