境吏
吏员名。战国时燕国设置,为守卫边境之吏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:“张丑为质于燕,燕王欲杀之,走且出境,境吏得丑。”
吏员名。战国时燕国设置,为守卫边境之吏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:“张丑为质于燕,燕王欲杀之,走且出境,境吏得丑。”
官名。见“公府东曹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当时大军出征,以名位高者一人为统或大统,号令诸将,又置此职佐理军务,多以皇帝亲信之人充任。
① 参见“检校”。② 官名。辽朝袭唐制而设,指诏除而非正命之加官。始见于太祖九年(915),授齐行本为检校尚书、左仆射。辽之检校官名目繁多,有太师、太尉、太保、太傅、尚书、司徒、司空等等。有时尚在检校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钦正三品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,掌钦察、康里、哈剌鲁军士万人。置营于清州(今河北省青县)。辖十九千户所,三屯田千户所。设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等职。英宗至治二年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八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官名。北魏置,四品上,为中谒者主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学校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始置,教授亦思替非文字,即波斯文字,寻罢。见“回回国子监”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百户征输之事。伊犁、喀刺沙尔、布古尔等地设七十六人,秩七品。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百户的征输及一切杂务。伊犁七十人,喀喇沙尔、库尔勒各四人,布古尔二人,俱七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,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;二、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集会、结社、聚众事项;二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