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案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诸县皆置。南宋临安府亦置。职掌仿吏部。大宗正司亦置,掌行南班宗室磨勘、转官、袭封,及缌麻袒免亲嫁娶房卧钱,宗室赐名授官,宗女夫乞官,郡县主奏荐、遗表恩泽,宗室乞岳庙差遣、换官,降生立名等事务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诸县皆置。南宋临安府亦置。职掌仿吏部。大宗正司亦置,掌行南班宗室磨勘、转官、袭封,及缌麻袒免亲嫁娶房卧钱,宗室赐名授官,宗女夫乞官,郡县主奏荐、遗表恩泽,宗室乞岳庙差遣、换官,降生立名等事务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内侍省官员,统领内侍省契丹、汉人、渤海内侍。
官署名。① 宋朝太府寺所属官库之一。掌接受江南东西路、两浙路、荆湖南北路与建州、剑州茶茗,以供赏赐、出卖及翰林司之用。②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属六库之一。掌储藏茶叶、人参、香、纸、颜料、绒线等物。缎库郎中
官名。北魏置,为侍卫之官。《魏书·奚康生传》:“后(康生)以勋除中坚将军、太子三校、西台直后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。旋併入海军部。掌管造船舰,检校器械,兼司军港工程。辖制造、建筑、器械三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八人,录事四
见“参军”。官名,也简称“参军”,详“参军”条。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置,为效用十资第一资,月给钱三千,米一石五升,春冬衣绢各二匹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设置,属内政部,因为国民党政府在当时尚无完全可靠的户籍统计,故特设此司,掌理全国户籍行政,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“肃政厅”,见该条。
即设科射策。汉朝选官考试的一种方法。其法,将试题书于简策,按难易分为甲、乙两科,或甲、乙、丙三科,列而置之,不使彰显。应试者任意取策,不得更换。主考者依其答案评定优劣。主要行于太学,岁试博士弟子;其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