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保长
宋朝乡役名。神宗时行保甲法,每五十户为一大保,设大保长一人,负责治安。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,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。
宋朝乡役名。神宗时行保甲法,每五十户为一大保,设大保长一人,负责治安。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,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。
见“育胄馆”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五品。十五年(公元1278年)并入有关机构,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复置。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,以供酒材。设令一人为主官,以达鲁花赤监临之;下设
官署名。元朝始置,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。分置于大名、济宁等处。掌印钞事。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七月罢。明洪武七年(1374)亦置,隶宝钞提举司。掌印造宝钞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十三年罢。十九年复置
官名,秦汉皆置,掌侦察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中尉》:“中尉,秦官,掌徼循京师,有两丞、候、司马、千人。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,属官有……候、丞及左右京辅都尉。”《资治通鉴·汉平帝元始二年》:“遣执金
官名或官署名统称。汉朝、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、侍御史及尚书左、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宋朝诸路转运使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有监察
官署名。辽南面东宫官。袭唐崇文馆制设。置学士、直学士、校书郎等职。
将作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 由将作少匠改名,员一人,五品,十三年改名将作少令。唐朝屡改其称,或名将作少匠,或名将作少监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定置将作少监,员二人,从四品下。北宋前期为四
官吏泛称。在朝廷执政者称大臣,在君王左右侍御者称小臣。秦以后也沿用作为官吏、百姓对皇帝的自称或作为第一人称的谦称。1、君主属下的官叫“臣”。2、臣对君的自称;百姓对皇帝的自称。3、大臣。4、官吏的泛称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六八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六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有此将军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