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。掌制作军器。隶武备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各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设丰州、应州、平地县、山阴县、白登县五甲局,各置院长一员; 丰州、赛甫丁二弓局,置局使或头目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。掌制作军器。隶武备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各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设丰州、应州、平地县、山阴县、白登县五甲局,各置院长一员; 丰州、赛甫丁二弓局,置局使或头目一员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膳监”,顺治十八年 (1661) 改“采捕衙门”,康熙十六年 (1677) 改都虞司。掌上三旗武职官员的铨选任用,官兵俸饷、赏恤的稽核,府属各司处书吏的考核。此
兼理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五月一日公布的《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》的规定,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,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;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,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
吏名。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抄写章奏文移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增置资德院为太子官属,置一人为主官。成祖即位罢。
官名。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。参见“六官”。
即“总理全营事务翼长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刑罚书记的官吏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无乃不堪君训而陷于大戮,以烦刑史。”顾炎武《经义述闻》卷二一:“刑史谓刑官之史,掌刑书以赞治者。”刑官下属小吏,掌刑书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君
宦官的贱称,也写作“竖宦”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赞》:“萧望之历位将相,籍师傅之恩,可谓亲昵无间。及至谋泄隙开,谗邪构之,卒为便嬖宦竖所图,哀哉。”战国时赵国置,见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。
朝廷大吏。《韩非子·八奸》: “大臣廷吏,人主之所与度计也。”
郡马别称。